甲企业(增值税一般纳税人)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,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0元,增值税税额
5 000
5 300
5 650
5 950
应收账款应确认的金额或入账价值=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应收价款 应收增值税 代购方代垫的各种杂支=5000 650 300=59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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